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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分享】第四期《艺术品财富管理》模块六:艺术商业
日期:2021-02-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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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20日,亚洲艺术品金融商学院特别邀请到郭羿承教授与段勇教授,分别就艺术知识产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艺术IP开发》与《非遗的保护与利用》为题进行了《艺术品财富管理》课程第四期模块六的课程授课。
《艺术品财富管理》系亚洲艺术品金融商学院对标国际知名商学院课程体系,由国际教研团队规划课程逻辑,意在帮助学员理解艺术品的类别、市场要素及交易过程,包括艺术品流传考证(尽职调查)、法律归属、定价估值、买卖程序、资金进出、税收谋划、保险保管、专业运输、潜在陷阱辨识、离岸金融服务等全方位环节,充分认识艺术品和财富管理的行业生态。通过课程学习,提高参与客户的艺术资产配置与管理的综合知识及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相关业务,或能有效地寻求并匹配专业服务(艺术品鉴定师、拍卖师、策展人和文物保护专家等),从而为个人、家族或机构提供有品质的艺术品财富管理服务,成为艺术品资产的守护人与职业经理人。
 


第一天的课程以聊美学展开。郭羿承教授在课堂上与学院进行了开放式的问答讨论,就美的定义提问并就学员们的主体观点展开讨论。在讨论后引入更深化的美学概念,介绍了美学相关的一些著作与观点,并树立美作为生活的一种方式的概念。在这一概念之上,结合社会中存在的艺术知识产权,把艺术IP的植入作为美进入生活的一种方式。并讨论了,品牌,IP与文化授权的关系。课堂中结合了电影《功夫熊猫》,“熊本熊”等IP案例现象,让学员在实例中了解了一系列文化产业艺术授权的实践现行方向与方法。并最终引出由文化IP参与的城市美术馆概念,体现艺术IP所能带来的综合的高附加值。
 

(郭羿承教授授课现场)

在第二天的课程中,段勇教授先从“文物”与“文化遗产”两个概念的关系提出思考,后详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的发展演变,我国传统词汇中与之最接近的是“文物”一词,最早见于先秦典籍《左传》:“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从上下文看,“文物”当时是指官员服装的图案和色彩,属于古代礼乐典章制度的重要内容。“文物”一词直到唐代才与今天的含义差不多。紧接着,段勇教授分享到在国际上,与我国“文物”概念大致对应的词汇,在1954年联合国《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中,用的都是“文化财产”即Cultural Property。1972年联合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用的是“文化遗产”概念即Cultural Heritage。在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后,由于我国国内原来通用的“文物”一词难以涵盖无形文化遗产,故确定其法定中文名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物质文化遗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人类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实践上的进步。
 

(段勇教授授课现场)

另一方面,段勇教授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创新间并非对立,而是相互交织,辩证统一的关系。非遗需要原汁原味的保护和传承,而科技或许给终将消亡的文化遗产带来“永生”的机遇。现今信息技术已经发展到一个临界点,即某些指标已超过人类生理感觉的极限。现代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或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播与传承方面大有作为。这也为大家留下了开放思考的空间。
《艺术品财富管理》第四期课程模块六的内容在资深师资两天的带领下,与学员积极的课堂参与中完成。本期课程下一模块的授课将在1月16-17日进行。